2021年9月1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江苏大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反馈巡察“回头看”情况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2021年9月1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江苏大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反馈巡察“回头看”情况。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于云主持召开向张立新的反馈会议,代表区委巡察组分别向张立新和江苏大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高港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汉刚同志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区委巡察办主任周曦同志出席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并分别对江苏大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张立新主持向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6月7日至7月23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江苏大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巡察“回头看”。巡察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决策部署,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把准政治定位,突出监督重点,注重方式创新,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规范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区委书记专题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于云指出,大江公司现有泰州、深圳、广西、北京4家国内分公司,海外有安哥拉分公司,公司不断致力于践行企业社会责任、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持续提升自身的市场地位和竞争能力,目前经济效益良好。公司经营发展和企业文化建设协调发展,品牌效应不断加强,多次荣获江苏省建筑业“最佳企业”、江苏省建筑业“优秀企业”、江苏省建筑业“成长型百强企业”和泰州市建筑业“十强企业”等荣誉称号。但从巡察情况看,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公司治理存在不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工会未按规定建立账簿独立核算;工程项目招投标不规范;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工程项目实施不规范;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不突出;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选人用人不规范。

于云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加强公司治理,突出品牌效应,提升公司运营质态;二是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完善制度,增强公司经济效益;三是加强项目管理,严格程序规范,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四是加强组织建设,深化思想引领,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周曦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从严从实增强政治自觉;二要聚焦职能责任、抓住主要问题,尽心尽力践行初心使命;三要加强组织领导、紧盯关键环节,有力有序推进整改落实。 

张汉刚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巡察整改重要意义;二要增强政治自觉,切实推进巡察整改落地见效;三要主动担当作为,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实效。 

张立新表示,一是落实巡察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第一任务”;二是锁定问题清单,把反馈内容作为“第一靶向”;三是盯紧两个责任,把党要管党作为“第一目标”。

区委巡察办副主任于峻沣、区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褚红艳及巡察组有关人员,江苏大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总部全体人员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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